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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明末去当兵畅销巨著

不到黄河不死心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小说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,现已完本,主角是林毅张华,由作者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书写完成,文章简述: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!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,没有任何外挂,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,时值朝廷腐败,内忧外患,天灾人祸,千疮百孔,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……管他呢,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,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!看我凭一双铁拳,内惩国贼,外驱鞑虏。...

主角:林毅张华   更新:2024-04-25 05:4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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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毅张华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回到明末去当兵畅销巨著》,由网络作家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说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,现已完本,主角是林毅张华,由作者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书写完成,文章简述: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!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,没有任何外挂,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,时值朝廷腐败,内忧外患,天灾人祸,千疮百孔,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……管他呢,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,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!看我凭一双铁拳,内惩国贼,外驱鞑虏。...

《回到明末去当兵畅销巨著》精彩片段


林毅饶了张华,并且答应他今日之事丝毫不外泄。张华千恩万谢,要知道林毅就算是不杀他,若把这件事捅上去,张华就得掉脑袋。这样算来就是两次救命之恩,张华识好歹。

至于高勇逃跑之事林毅和张华商议好了,以逃兵对待。本来高勇就是逃兵,随便编个理由。这年头,逃兵太多了,也没人去管。

因此张华随便扯了个谎,报了他们总旗,总旗又报了百户长,将高勇除了名,这件事就算了了。

因林毅的伤势,奇迹般的好转,也没有再给他派人,让张华一个人负责,接下来张华对林毅像伺候老太爷一样恭恭敬敬地伺候着林毅,洗衣,打饭,换药洗脚,简言之,林毅一整天的吃喝拉撒睡都有张华一个人负责。

但是林毅对张华的警惕丝毫没有放松,这是乱世,笑里藏刀的人太多了。谁知道张华究竟是个什么变的,知人知面不知心,而且人都是会变的。

要不是那一天,该着自己不死,脑袋掉了,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。因此林毅每天对张华保持着警惕。

十多天后,林毅已经能够下床活动了,这几天张华对他始终是恭敬有加,伺候得无可挑剔。

林毅对他警惕的这根弦也渐渐放松了。林毅的身子快速的恢复着,身体本能的警惕性也与日俱增,不需要怎么刻意留神,对这个张华林毅有把握随时都能将他制服。

领来了两个人的饭菜,林毅和张华津津有味的吃着。

“兄弟,你见过小颖吗?就是伙房里帮厨的,张百户的女儿。”张华一边吃着,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。

林毅摇摇头,他对女人不感兴趣。尽管他是个很正常的男人,那方面的需求很是强烈,但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军人的生活,尤其是来到了乱世,又有伤在身,能先顾着命就不错了。

“今年才十四岁,长辫子大眼睛,身材高挑,生的太水灵了,细皮嫩肉的能掐出一股水来……”

张华说着咽了一口吐沫,不由自主地把手中的窝头狠狠咬了一口。

林毅看他那下作像只是笑了笑,仍旧吃自己的饭。心里话,什么样的美女老子没见过?不过到现在为止,还真没见过这个小颖的真面目。

“听说他娘没了,她随军是代她娘尽孝,她爹也就是我们的张百户,经常不在军中……”

“张兄,你给我说这些干什么。”

“哈,没事儿没事儿。”张华看林毅始终没有什么兴趣,觉得他不是个男人似的,他觉得他像是在对牛弹琴。

低头又吃了几口,张华不知又想起什么,那小窄脸表情又丰富了起来,禁不住又道:“离我们这十多里地有个村子,那里面有个女娘们儿……”张华用两个手夸张地比划了一下,“兄弟想要不,只要一个这就行了。”

张华说着,把手中的窝头转了转,眼睛笑得的眯成了一条缝。

林毅只是瞄了他一眼,笑了笑,仍然吃自己的饭菜。

张华泄气了,不再说了。二人饭菜吃完张华把两个人的碗筷收走刷干净了,送到了伙房。

正好碰到小颖,他盯着小颖两眼直勾勾的看,那双小眼睛简直是入木三分,先是脸,后胸脯,直到把小颖看得俏脸红到脖子根处,活都没法干了。

这一幕恰好被总旗王建看到了,骂了一通,张华才狼狈而逃。

这一天晚饭过后,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。张华送碗筷去了,他知道,这家伙一去,回便没有时候。除非他提前叫他,给他安排事做。

夕阳映红了西边的天空,整个山林像披了一道彩虹。远山近水,绿树花草仿佛也都有了金色。

林毅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,然后开始活动筋骨。这一活动身上骨关节咔吧咔吧直响,他觉得要再不活动一下身子,就像要锈住了一样。

拉臂,弯腰,压腿,然后踢腿打拳。由快到慢,直到浑身冒汗,气喘吁吁,林毅才停了下来。

感觉身子还是很虚,而且胸口的伤隐隐有些疼,他不敢再活动了。这时苍穹像一口大锅扣了下来。

林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开始飞回到树上的安乐窝中。

山下面一条玉带般的小河引起了林毅的兴趣,刚出了一身的臭汗,好多天没有洗澡了,想想这些身上越发的不舒服。

林毅便顺着山坡下来了,几十米远的样子就来到了河边。

林毅迫不及待就开始脱衣服,他刚把上衣脱了,光着个膀子,这时水面上哗啦响了一声,钻出一颗脑袋,长发飘逸,银晶四溅。

这动静惊动了林毅,瞬间瞪大了眼睛。

离他数丈远的水面上,一个少女立在水中,光着上半身面对着他,正在用小手抹脸上和长发的水。

如玉的肌肤,青春的起伏,一览无余。

林毅是第一次真实的看女孩子的身子,他有些眼晕。

这时天还没完全黑了下来,这女孩把脸上的水抹去,清澈的双眸,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林毅。

“啊——”女孩子尖叫了一声,双手抱胸,双眼用力地挤着,仿佛她把眼睛闭实,林毅都看不到了一样。

林毅这才如梦方醒,转过身狼狈而逃。一口气跑到卫所附近,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膀子呢。有心想回去拿衣服,又怕碰见那少女。

幸好此时天已经黑了,所里的兵将是不少,但是也没有人站岗。他转到了旁边,翻墙而入。

回到了自己的屋里,张华那家伙还没回来,他没亮灯躺回到自己的床上,心里腾腾直跳,好半天气才喘匀。

这个女孩子是谁呢,怎么这般时候一个人在那里洗澡?今天自己是不是闯祸了?管他呢,反正自己是无意的,再说看看又不会看少什么,又不会看坏什么。

林毅对女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后世开放的和平年代。

这样想着,也是他的确累了,很快就进入了梦乡。

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,饥肠辘辘的声音又把他叫醒,晚饭本来吃的就不多,又加上晚上他活动了一下,晚饭吃的那点东西早没了。

妈的,什么都能受着,忍饥挨饿的滋味太难捱了,林毅腹诽着,翻了个身。

这才发现,张华这货的床铺还是空荡荡的。

“妈的,这个色鬼死哪去了。”

林毅刚骂了一声,外面牛角号声响起,紧接着又有人大喊:“百户大人有令,全体集合啦!林毅,总旗也让你去——”

要是听不到这些,林毅仿佛忘了这是军所,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了,所里这么多人,林毅就没见到几个人。一百多号的编制,一不练兵,二不修边,不知道这些军将老爷们整日里都在干什么。

有些时候林毅仿佛忘记了,这是军营,然而他只管养他的伤,别的他不管,也管不了,毕竟他才是一个乱世的小边兵。

就像一片落叶,落到了水里,现在他只能随波逐流。

深更半夜的,突然全体集合了,而且指名点姓,让他这样的伤号也参加集合。

林毅认为有了紧急军情,后世练就的快速反应能力爆发出来,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了,穿衣拿刀出动可以按秒计算。

然而衣服在哪儿呢?划了几下,没有划着,这才想起昨天晚上洗澡的事。情急之下,他抓了一件张华换下来的脏衣服穿上了,一股汗臭味扑鼻而来,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,提着腰刀就往外跑。

前面的院子里点了十几只火把,然而人影摇摇,显的很乱。

小说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林毅跑过来时,诺大的院子里还没有几个人。十几根火把把这里照得通亮。

正中摆着一把椅子,上面坐着个满脸胡子的军将,四十岁左右的样子,没戴帽子,头发挽着,一身牛皮甲衣。

旁边站着一位,头顶牛皮盔,身穿牛皮甲,扎着板带,跨着腰刀,足蹬牛皮战靴。

林毅一眼就认出来了,这就是他们的总旗长王建。

看到林毅首先跑过来,王建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惊愕,目光落到他不合体的衣服上,又恢复了平静。

16名边兵很快到齐了,最后来的一个就是那个张华,他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,嘴里还吐出了一只鸡骨头。

这些边兵看到林毅有些诧异,特别是张华向林毅投来了不解的目光。

林毅什么也没说,他这身不合体的衣服,他感到别扭。因为张华水蛇腰是个大个子,足足有一米八。而张华不足1米75,身材精瘦,两个人差半个脑袋,因此林毅穿张华的甲衣跟唱大戏差不多。

“但愿别出事儿。”林毅又想起睡觉之前河边洗澡未遂的事,心中默默道。

但卫所兵到齐却很难。在这18名边兵未到之前,这个所总共是112名的军事编制,但是现在逃兵越来越多,整个百户所里现在只剩下69人。

之所以有卫所兵和边兵的区分,这是因为明朝的军事制度造成的。大明实行卫所制,卫所的长官一般都是世袭的,他们只负责在卫所屯兵,而不负责统兵带队去打仗。

遇到战事朝廷指派总兵和副总兵参将游击等等带兵打仗的将军,到卫所点兵。打完仗之后,把兵再还给卫所。

这次集合前后足足用了十几分钟,拖拖拉拉,有的提着裤子慢慢腾腾,没有一点军人的雷厉风行本色,他这十几名边兵,装束还算整齐,但是那几十名未卫所兵甲仗不整,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。

不禁令林毅大跌眼镜,如此懒散的队伍,反应这么慢,哪来的战斗力?鞑子要杀进来,不全军覆没才怪。

这就是朝廷的正规军?就是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喽罗,估计也比他们强吧。难怪明军会打败仗,不但打不赢鞑子,连李自成张献忠之流的农民军泥腿子也打不赢。

但是这两个当官的好像早就习惯了,见怪不怪了。

现在边兵和卫所兵合到一块儿了,只是形式上的。

总共80多个人站成了三排。

“这么晚了,什么事儿?”一个当兵的揉揉眼睛不耐烦道。

“谁知道呢?”另一个打了个哈欠。

总旗点完名之后,让百户长训话。

这时有一名百户长的亲兵跑过来了,手里提着一件甲衣,放在了百户长身边。

林毅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甲衣,就是他丢在河边的那件,坏了,今天晚上要犯事儿!

林毅的心一下子缩紧了,肯定是那个少女向她百户长的爹爹告状了,林毅现在也推测出来了,她就是张百户的独生女。因为附近十里内没有村落,更没有女孩子临天黑时会一个人到这里洗澡。所里就一个女孩子,就是她张小颖。

她肯定说有人偷窥她洗澡,非礼她,现在林毅也知道了,这是300多年前的封建年代,这事要说严重也很严重的,偷窥顶头上司的女儿洗澡,估计得军法从事,看来今天晚上自己要惨了。

林毅的心七上八下的敲起鼓来。

“妈了个巴子的,这是谁的甲衣?”

百夫长名叫张成,山东口音,嘴里不干不净的,指着地上甲衣,说着提着皮鞭就站起来了,眼睛瞪得像包子,看着这群当兵的。

最后目光全都落到了林毅的身上,林毅吓得不敢抬头,目光也盯着自己这身不合体的打扮。

现场静得可怕,林毅能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。

“没人承认是吧?老子三令五申,下面的河是吃水河,不让下河洗澡,今晚谁他娘的去洗澡了,给老子站出来,老子要抽他300鞭子!”

林毅心里咯噔了一下子,闹了半天,不是偷窥之事?真是虚惊一场。这么说那个张小颖没有告状?也许他当时没看清是谁,小姑娘受了惊吓,还没来得及吧?谢天谢地……

什么,吃水河,不让下河洗澡,我怎么不知道这事?可能是自己这段时间一直养病,不知道这里的规矩,按说是不能下河洗澡,不过河水是流动的,洗了又有何妨?但是她张小颖……林毅不敢往下想这事了。

不过此时林毅心里轻松了不少,就算自己背个黑锅的承认了自己下河洗澡又能如何?为这点事还不至于杀头吧?

“林毅,出来!”

林毅正胡思乱想着被点了名字,只好硬着头皮站出来了,这一下全所的一百多只眼睛,一下都集中在他的身上。

“别以为不承认,本百户就不知道了,这件甲衣就是你的,上面有名字,铁证如山。你还有什么说的?”张百户用手中的鞭子指着他,吼道。

林毅这下彻底蔫了,心中暗骂这副躯体的原主人混蛋,为什么要在甲衣上注上名字,想辩解都不可能了,那还有什么说的,只好承认。

“好他妈小子,老子世代在这个所呆着,这么多年了,还没人敢破坏所里的规矩,你也是第一个,仗着自己是边兵是吧,老子非抽你300鞭不可!”

张百户怒不可遏,提着马鞭迈大步向林毅过来了。

林毅本可以找理由为自己减刑的,比方说自己不知道,或者说自己是初犯,下不为例,求百户大人高抬贵手,等等。

但是林毅面色坚毅如铁,目光如炬,一语不发,他知道兵者纪律面前没有例外,更无理由,这是他穿越前铁的军使然。

全所的将士都这么看着,有的无所谓,要有的怒目而视,是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,有的幸灾乐祸,窃窃私语。

“百户大人且慢!”谁也没想到此时张华喊了一声,就连林毅也是一怔。

就见张华好像做了很大的努力一样,“小的有下情回禀,林毅这段时间一直在养病,小的这段时间负责伺候他,所里的规矩小的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。”

林毅心理生出了一种感激之情,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一个有良心的,此时,只有他敢于向自己求情,有点侠义心肠,看来自己当初没有杀他就对了。

“既然如此,免去你的连带责任,老子今天只抽他一个人二百鞭子,没你的事了。”

“多谢大人开恩。”张华的小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。

原来这货是怕负连带责任,还认为他有侠肝义胆呢,但不管怎么说,减了自己一百鞭,照样感激他。

张百户把鞭子又高高举起来了,总旗王建一皱眉道:“大人鞭下留情。”

张百户扭头一看,有些不耐烦了,“妈了个巴子的,你想护犊子?”

王建赶紧抱拳施礼,“大人,卑职不敢。林毅违反所规罪有应得,但是他伤还没康复,这200鞭子下去,他不死即残。他负伤前杀死了两个鞑子,立有军功,被鞑子一箭穿心不死,捡了一条命,看在这些的份上还请大人高抬贵手,饶过他这一次。”

张百户迟疑了一下,看了看王建,又瞅了瞅林毅,“这……好吧,既然如此,这200鞭也免了,但是这件事不能算完,罚他挑水十天,全所的用水由他一个人包了,从明天就开始。另外我看这小子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,又是去河里洗澡,刚才跑的又贼快,从明天开始让他们俩滚回营房。”

这就等于说病号的特殊待遇取消了。

“谢大人开恩。”王建说着瞪林毅一眼,那意思你还不谢恩?

“谢百户大人,谢总旗长。”

然后宣布解散,各自回去睡觉。

这场风波总算过去了,林毅回屋心里长出了一口气。“哎呀,兄弟,你怎么想起来跑河里去洗澡了呀……”张华好一阵的埋怨,搬回营房,就意味着要干好多杂活,再也没有这么清闲自由了。

不过林毅心中高兴,偷窥之事总算没有败漏,挑几天水算什么呢。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,林毅才知道自己想的有些简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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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明末去当兵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,作者不到黄河不死心把人物、场景写活了,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小说主人公是佚名,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这本回到明末去当兵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佚名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 的标签为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并且是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类型连载中,最新章节第503章 大明一统(大结局),写了1668193字!

书友评价

作者大大,你的书是我一直追的小说,会一直追下去,加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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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祯九年,天聪十年,公元1636年。这是个历史上特殊的年代。因为这一年的4月,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(今沈阳)荣登大典,定年号为崇德,建国号为大清,定国都为盛京,拉开了大清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序幕。

攘外必先安内。皇太极继承大统之后,整顿吏治,发展军事,大胆提拔汉人,对外进行扩张。使反对他的王室争斗降为次要矛盾,定下了东征朝鲜,北服蒙古,南灭大明朝的大国计划。

同年9月,皇太极派出他骁勇善战的十二弟阿济格,就是后来的英亲王,率十万八旗精锐从喜峰口攻入长城。然后南下,一路势如破竹,攻城掠地,袭扰京畿,连克十几座州城府县。

各地明军连连败北,告急的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北京城。崇祯帝除了启用太监督师抵抗之外,毫无办法,然而太监不是男人,勾心斗角,残害忠良,的确有一套,领兵打仗的确不在行,面对鞑子咄咄逼人的攻势,太监统兵东躲西藏,推诿扯皮,谎报战功,还有的甚至私下里给崇祯帝建议割地赔款,以求得鞑子退兵,换取一时的安宁。

天子守国门。大明朝近300年的国祚,使得崇祯皇帝顾及祖宗的颜面,不忍订城下之盟,换取一时的苟且偷安。只好命令边军入卫,另一方面调集湖广总督卢象升率天雄军,火速北上勤王。

位于大明京师西北部的三岔口明军卫所,是一个百户所,从平谷溃散的一支边军,奉命进驻三岔口卫所,共同担任防卫任务。

这支边军,共有十八个人,为首的是一名总旗,他们原属于曹文诏的部下,曹文诏战死之后,一名游击将军带着他们来守边,数天之前遭遇了鞑子的铁骑,一场几乎是一边倒的混战,数百明军损失贻尽,这名总旗50名军将,现在连旗长算上只剩下他们18人了。

这18个人,其中还有一名重伤的,名叫林毅,左胸口挨了一箭,认为他就挂了,没想到他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,旗长王建只好命人抬着他,来到了这个百户所。

百户长接到命令,提前为他们腾出了两间房子,让这十八个人住下。

因为林毅是伤号,给他单独安排了一间房子,让两名边兵专门负责照顾他。

起初的几天还行,过了几天,这两个边兵不耐烦了。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!

这两名边兵一个叫高勇,胶泥色大脸,个头不高,一个叫张华,生的小窄脸,水蛇腰。等旗长走了之后,高勇和张华骂骂咧咧的把林业毅扔到草榻之上,捂着鼻子出来了。

也不怪他俩骂娘,大热天儿的,整天跟一个奄奄一息的重病号呆在一起,那味道也的确够难闻的。

“真他妈倒霉,这小子命真大呀,伤得这么重,又受了一路的颠波,竟然没死?”

“谁说不是呢,鞑子的箭那么厉害,被射中胸口不死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一个吧!”

叫高勇的看一看左右无人,把张华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,“兄弟,我们哥俩得伺候他到什么时候?”

“什么意思?”水蛇腰的张华不解的问道。

高勇面露凶光,在张华面前比了个杀的手势,“干脆今晚……恩,然后把脑袋剃了,到上头讨点升赏,呆在这里,迟早会被他害死的。”

张华的腰一缩,随即又镇定下来,咬着牙使劲儿地点了点头,“他即便不死,也是个废物,让他为我们哥俩做些贡献也好,不枉我们哥俩伺候他这么长时间。”

这年头,杀良冒功不是什么稀罕事。如果他们俩能提着一颗鞑子的人头,去讨封,至少能讨下来五两银子,或者升他们为军中小旗都有可能。

军中的小旗官不大,能管十个人。五两银子也不算多,但是总比在这里伺候一个病秧子强,而且他们俩知道,鞑子正在这一带肆虐,说不定哪一天回来就把他们这个所的一百多人捎带了。朝廷的援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到,即便是来了又能如何?除了当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,谁能打得过这些野猪皮?

到了晚饭的时间,高勇张华把林毅的饭菜领过来,往那一扔,爱吃不吃,他们俩把门一关,端着饭菜到外面吃去了。

“高兄,今天晚上做完了这小子,我们就这么走了?”水蛇腰的张华一边吃,往伙房那边瞄了一眼道。

“不走在这等着挨雷呀?”虽然这粗茶淡饭,高勇吃的津津有味。

“高兄,帮厨做饭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怎么样?”

“你想打她主意,他可是百户长的女儿,小心你的脑袋。”

水蛇腰的小窄脸张华吓得一缩脖子,“高兄,我也只是说说……说说而已……”

两个人把饭吃完了,收了碗筷。推门到了屋里,打算把病榻边的碗菜倒掉,但是两个人一看傻眼了。饭碗菜碗都是空的,筷子在碗上放的规规矩矩,地上也是干干净净的。屋里除了一个半死不活的病号林毅之外,再没有别人了,这些饭菜哪去了?

高勇和张华面面相觑时,病榻上的林毅竟然奇迹般的坐了起来,惨淡如纸的脸冲着他们俩感激的一笑,“这些天有劳二位了,林毅感激不尽。”说着冲他们俩还抱拳拱了拱手。

其实林毅就醒了,不过此林毅已经非彼林毅了。

这个林毅是21世纪华国的海军陆战队队员,在奉命执行一次特殊的任务中,与敌搏命,同沉海底。醒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,穿越到了明末乱世一名同名同姓者身上。这个林毅也比较英勇,只是技不如人,与鞑子搏斗的时候,挨了一箭,毙命之后,就被林毅魂魄占据了躯体,这才奇迹般的活了过来。这几天是两个身体和思想融合的过程,现在已全部融合完毕,林毅的伤当然好的很快,感到很饿时,就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个精光,门外面的这两个边兵哪里知晓?

高勇和张华更加惊愕了,显然,今天林毅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,平时要想让他吃饭,得他们俩齐动手,一个扶着,一个喂着,需折腾半天,今天他自己就能完成这些高难度的动作了?

林毅康复如此之快,高勇和张华一点高兴不起来,惊愕之余,赶紧赔上笑脸。

其实仔细一看,这两个边兵笑脸非常的牵强和僵硬。

“哈哈好说好说,小兄弟,今天气色不错……好好休息。”

两个人唯唯诺诺,让林毅重新躺好,把碗筷收走。把门关上,两个人到了外面,嘀咕道:“高兄,今天晚上咱们还干吗?”

“你怕了,怎么不干?”

“不是我……”张华一咧嘴,想起刚才林毅那面黄肌瘦的表情,心里有些发憷。

高勇黑脸蛋子往下一虎,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透着凶光,“我什么我?三更天下手,免得夜长梦多。完事之后,我们俩就远走高飞。”

“好吧。”张华的小窄脸再次咬了咬牙,最后下了决心。

到了三更天。夜深人静万籁俱寂。不时能够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几声饿狼凄厉的嚎叫。

早就做好准备的两个人一翻身就起来了,看看床上的林毅脸朝里一动不动,应该早就睡死了。两个人又到门口假装上厕所转了一圈儿见没有人,两个人从墙上就把刀取下来了。

“我在门口放风,下手一定要利索。”高勇把声音压得极低,说着提着钢刀,机警的守在了门口。

张华提着刀,稳稳心神,然后蹑手蹑脚往林毅的床前走来,微弱的月光射进来,映在刀上,闪着清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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