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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商

佚名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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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,我整了整衣裳,吩咐小二再上一壶茶。勇士像是被噎住,半天不说一句话。正当我兴致缺缺时,只听他怒道:「元毅辰那么对她,她还帮他买地,真是蠢笨如猪!」说完还觉得不解气,又补充一句:「都不是好东西!」我:「……」

主角:元毅辰沈怀妆   更新:2023-04-11 17:2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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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元毅辰沈怀妆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女商》,由网络作家“佚名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踏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,我整了整衣裳,吩咐小二再上一壶茶。勇士像是被噎住,半天不说一句话。正当我兴致缺缺时,只听他怒道:「元毅辰那么对她,她还帮他买地,真是蠢笨如猪!」说完还觉得不解气,又补充一句:「都不是好东西!」我:「……」

《女商》精彩片段

元府的请帖送往各处,招摇到仿佛告诉全天下:我元毅辰宠妾灭妻,快来参我啊!

朝中许久没有大事,御史们正愁不知怎样在陛下面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,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。

陛下不仅当众斥责了元毅辰,还将他的侯爵降为伯爵。

我坐在酒楼里,一边喝茶,一边听着隔壁的客人聊八卦,他说得言之凿凿,像是真的一样。

这酒楼亦是我的产业,走的是高端路线,客人非富即贵。

二楼是雅间,为了防止隔墙有耳,这里的窗户纸只有薄薄的一层。场地也够大,只要稍稍收敛一点,隔壁绝不会听到谈话声。

而隔壁的勇士显然毫不在意自己的话被人听去,颇有几分泼妇骂街的气势,将元毅辰从头到脚数落了好几遍。

我吃着绿豆糕,听得津津有味。

大约骂了半个时辰,绿豆糕吃了一盘,茶水也见了底。

似乎是没词了,隔壁沉默了,我也起身,打算去释放一下。

哪知隔壁突然换了话题,刚才大骂元毅辰的勇士道:「还没找到西郊的地是谁买了吗?」

另一个男人唯唯诺诺:「是沈家小姐。她出了九万两银子,咱们王府里……实在没那么多钱。」

我?

踏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,我整了整衣裳,吩咐小二再上一壶茶。

勇士像是被噎住,半天不说一句话。

正当我兴致缺缺时,只听他怒道:「元毅辰那么对她,她还帮他买地,真是蠢笨如猪!」

说完还觉得不解气,又补充一句:「都不是好东西!」

我:「……」

杯中的茶水突然不香了,我又招谁惹谁了?骂元毅辰便罢了,我做错了什么?谁说我的地是买给他的?

像是被气到一般,勇士将筷子一撂,怒气冲冲地走了。

路过我门前时,他莫名其妙停住,一道目光像是穿透了薄薄的窗户纸,落在我身上。

好在他没有冲进来。

喝完第二壶茶,我终于憋不住,解决一番,一身轻松地打道回府。

临走时,我随口说了一句:「二楼的窗户纸太薄了。」

掌柜记下一笔,恭敬道:「东家放心,在下这就着人改进。」

我点点头,坐上了回府的马车。



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,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。

作为陛下的胞弟,他深受陛下信任,早年他出宫建府,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,一时间风光无限。

可某一天,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,一石激起千层浪,陛下这才发觉,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。

要说明王的家底,定然十分丰厚,俸禄,赏赐,食邑,若是正常开销,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。

可明王有个癖好——经商。

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,甚至鼓励经商,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。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,在陛下眼中,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。

可明王,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,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,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,不出三个月,必定关门大吉。

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,老板连夜关张,溜之大吉。

三年前,他也亲自前往沈家,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,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。

他信心满满,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,没有像样的绸缎庄,若是开一个,定能大赚一笔。

我与老爹对视一眼,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,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。

后来他不死心,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,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,连个水花都没激起,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。

那时我已嫁到元家,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。

倒是没有想到,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。

就着八卦,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,回过神是,肚皮已经高高鼓起。

我撑得难受,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,这才舒服了几分。

「小姐,你得注意形象啊,你这个样子,将来如何嫁人?」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,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。

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,不会引起关注。

此时饭点已过,大厅有些冷清,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,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。

我听得正兴起,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,从椅子上摔倒在地。

顾不得疼痛,又立马起身行礼:「参见王爷。」

我一回头,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,面若冠玉,风姿倾城。

虽然不是第一次见,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。

此等绝色,便是败家,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。

「小姐,咱们怎么办?」

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,不过此时,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。



五月,天气已经变热,西郊的游人也开始增多。

倚栏眺望,一边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,一边是郁郁葱葱的杏子林,走进了才能发现,橙黄的杏子挂满了树枝。

梧桐酒楼开业第一天,我盛装出席,暗红色的织锦裙,为了应景,用金线在裙摆绣了大片的杏花,与头上的赤金杏花簪遥相呼应。

我大方地面对客人的打量,吩咐小二为每桌客人都赠送一盘刚采摘下来的黄杏。

杏子酸甜开胃,引得众人交口称赞。

不少人当即决定,吃完饭,再去西山摘杏,这才不虚此行。

去往西山的路上皆是商户,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,比起城中的繁华,此处别有一番风味。

明王也屈尊前来捧场,见到我,他眼睛似乎亮了几分,「沈小姐,此地真是妙极,不知在下能否入股?」

我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拒绝他,他倒十分善解人意,主动道:「我开玩笑的。」

行吧,你很幽默。

我与他并肩走在青石路上,山间凉风习习,也不觉得热。

「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?」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,还好我砸的钱多。

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,忽然露出笑容,一时间,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,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。

「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,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,种最多的粮食,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。」他叹了口气:「可惜,囊中羞涩。」

我皱着眉头,总觉得这段话在哪听过。

好像,是很小的时候,一个小男孩对我说过。

那时大祈发生洪灾,粮价飞涨,许多百姓吃不上饭。

而外地的灾民为了求生路,纷纷涌进京城,街道上每天都能看见尸体。

沈家有不少存粮,可对成百上千的灾民来说,无异于杯水车薪。

父亲支了粥棚布施,粥越煮越稀,最后一锅粥里只有一把米,看上去像清水一般。

我喝着清粥时,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绿豆糕,清甜的香味,顿时引得我口水直流。

我拿一碗清粥换了绿豆糕,而后将绿豆糕掰碎,扔进了锅里。

灾民众多,粥不够分,只能紧着孩子。

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狼吞虎咽,将碗底舔得干干净净,回味着那一丝丝甜。

我与男孩坐在一旁,他静静地看着我流口水。

锅里的汤水被刮得一滴不剩,我最终也没能尝到绿豆糕。

直到分别时,男孩对我说,他以后会为我种最大的地,种最多的粮食,做吃不完的绿豆糕。

他坐在华丽的马车里,表情认真严肃。


周围的人都对我怒目而视,可我明明什么也没做。

甚至可以说,我才是那个受害者。

夫君和别人有了孩子,还堂而皇之地将人带回来,虽然明面上没人说什么,可到了明天,我就会成为夫人圈里的笑柄。

这些都没人在意,在他们眼中,此时的我只是个善妒的恶妇,正在欺负楚楚可怜的小姑娘。

下人有意见只能憋着,婆母却不会为难自己,拍板道:「柔儿已经怀了毅辰的孩子,总不能委屈了她,就迎入府中,暂时当个贵妾。」

暂时?

我笑了。

若是他日柔儿生下男孩,是不是还要抬为平妻?或者更甚,休了我这个正妻,给她腾位置也不一定。

我看向元毅辰,只见他一脸认同。

整个屋子安静极了,落针可闻。

我不说话,端起茶盏饮了一口,清冷的香气在口中蔓延。

这是上好的雪芽,茶树在雪中发芽,开春前,茶农冒着大雪采摘,每一片茶叶都是最鲜嫩的芽尖。

一两茶,千两金。

我巴巴地送来,不落一句好,反而被婆母指责奢靡。

不过她倒是不嫌弃茶叶,两年喝了十几斤。

眼见所有人都保持沉默,存在感最弱的柔儿忍不住开口:「姐姐,我知道你不喜欢我,可我和辰郎是真心相爱的,求你不要怪罪我们。」

她宛若一朵娇弱的小白花,风一吹就倒了。

于是我又成了恶人,平白遭受一堆白眼,只可惜妙樱不在,不然该让她学学,人家这才叫女子!

「柔儿姑娘,既然母亲和夫君都喜欢你,我也不好说什么,便听母亲的,当个妾吧。」反正我也无力阻止他么的决定,不如卖个人情,「眼下风铃院还空着,我命人收拾一番,你便住那里吧。」

风铃院离元毅辰住的和风院最近,也算是成人之美。

可惜元毅辰不识抬举,无情拒绝:「不用,柔儿跟我住。」

这可真是将我的脸面踩在地上摩擦。

我扯出一个笑,忍下将茶水泼到他脸上的冲动,「夫君开心就好。」

目的达成,他们三人舒了一口气,吩咐人摆膳。

一道道珍馐美味,色香味俱全,我却连筷子都懒得提。

柔儿看得目不转睛,眼中放着光。

元毅辰贴心地为她夹菜,郎情妾意,羡煞旁人。

看得我心头滴血。

东海大黄鱼,二百二十两;黄焖鱼翅,八十两;五蛇羹,一百两;清汤燕窝,两百两。

「还是家中的厨子手艺好,儿子许久没吃到如此美味了。」元毅辰连吃了两碗米饭,又让人盛了第三碗。

婆母见儿子胃口好,十分欢喜:「你喜欢就好,明儿还让厨房给你做。」



五月,天气已经变热,西郊的游人也开始增多。

倚栏眺望,一边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,一边是郁郁葱葱的杏子林,走进了才能发现,橙黄的杏子挂满了树枝。

梧桐酒楼开业第一天,我盛装出席,暗红色的织锦裙,为了应景,用金线在裙摆绣了大片的杏花,与头上的赤金杏花簪遥相呼应。

我大方地面对客人的打量,吩咐小二为每桌客人都赠送一盘刚采摘下来的黄杏。

杏子酸甜开胃,引得众人交口称赞。

不少人当即决定,吃完饭,再去西山摘杏,这才不虚此行。

去往西山的路上皆是商户,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,比起城中的繁华,此处别有一番风味。

明王也屈尊前来捧场,见到我,他眼睛似乎亮了几分,「沈小姐,此地真是妙极,不知在下能否入股?」

我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拒绝他,他倒十分善解人意,主动道:「我开玩笑的。」

行吧,你很幽默。

我与他并肩走在青石路上,山间凉风习习,也不觉得热。

「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?」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,还好我砸的钱多。

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,忽然露出笑容,一时间,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,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。

「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,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,种最多的粮食,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。」他叹了口气:「可惜,囊中羞涩。」

我皱着眉头,总觉得这段话在哪听过。

好像,是很小的时候,一个小男孩对我说过。

那时大祈发生洪灾,粮价飞涨,许多百姓吃不上饭。

而外地的灾民为了求生路,纷纷涌进京城,街道上每天都能看见尸体。

沈家有不少存粮,可对成百上千的灾民来说,无异于杯水车薪。

父亲支了粥棚布施,粥越煮越稀,最后一锅粥里只有一把米,看上去像清水一般。

我喝着清粥时,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绿豆糕,清甜的香味,顿时引得我口水直流。

我拿一碗清粥换了绿豆糕,而后将绿豆糕掰碎,扔进了锅里。

灾民众多,粥不够分,只能紧着孩子。

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狼吞虎咽,将碗底舔得干干净净,回味着那一丝丝甜。

我与男孩坐在一旁,他静静地看着我流口水。

锅里的汤水被刮得一滴不剩,我最终也没能尝到绿豆糕。

直到分别时,男孩对我说,他以后会为我种最大的地,种最多的粮食,做吃不完的绿豆糕。

他坐在华丽的马车里,表情认真严肃。

我说:「我会成为大祈最厉害的女商人,赚最多的钱,把你的地和绿豆糕全买走!」

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男孩重叠在一起,虽然很是违和,但也勉强能说得过去。

他一直将儿时的承诺记在心里,我心中感动,同时又有几分肝疼。

合着您老败家还是为了我?

想到那些打了水漂的银子,我不仅肝疼,肉更疼。



游人络绎不绝,我心花怒放。十两,二十两,三十两……这么一会儿,便有数百两银子的进账。

此举亦是学习江南玥姑娘的做法,想进山,得先给钱。

山下的护卫是明王特意派来的,就差直接告诉所有人,我是他罩着的,不怕有人不给钱。

他虽然没钱,地位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不怕得罪人。

在凉亭小坐,明王脸上的笑意就没淡下去过。

也不知有什么好笑的。

「怀妆,你觉得我如何?」

他的眼睛像是一泓清泉,山间的风吹过,吹出层层涟漪。

目光扫过他的下颌,我咽了咽口水,正要开口,却被人打断。

「王爷?参见王爷。」

一群贵公子乌泱泱地挤到凉亭外,其中还有一个熟悉的面孔。

我默不做声,静静地看着明王的脸色由红转黑。

那群人却没有要走的意思,七嘴八舌地交谈起来。

聊了许久,有一公子道:「元兄昨日喜得贵女,今日就在此地遇上王爷,也是难得的缘分,不如请王爷赐一佳名?」

场面瞬间安静下来,有人扯着说话那人的衣袖,示意他闭嘴。

元毅辰脸色僵硬,却不得不站出来,「王爷一字千金,下官不敢奢求。」

「绿豆。」明王面无表情,「两千金,记得送到我府上。」

所以,元毅辰的女儿……叫元绿豆?

居然还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?

元毅辰咬着牙,拱手道:「谢王爷赐名。」

为了打破诡异的氛围,有人闭着眼睛夸赞:「绿,乃是希望之色,豆,意为种豆得豆,有付出就有收获,绿豆真乃绝佳好名。」

原来还可以这么解释,我忍不住投去赞许的目光。

下一届的文状元不是你,我第一个不服。

明王冷冷地一瞥,就差把不耐烦写在脸上。

这下傻子也知道该走了。

「王爷,在下告退。」

「王爷王妃,在下告退。」

他身旁的人猛地捂住他的嘴,见明王没有说话,这才赶忙拉他离开,低声训斥:「你个傻子,王爷还没娶亲!」

那人憨憨地道:「我刚来京城,不知道啊……不过王爷和那姑娘真的很般配呀。」

我默默扶额,这悄悄话说得一点也不悄悄。

明王低头整理衣襟,但我分明地看到,他在偷笑!

最后只剩元毅辰没有离去,短短两个月,他沧桑了不少,半旧的衣裳还是我在元府时为他定制的。



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习惯了山珍海味,哪里还吃得下粗茶淡饭。

只可惜啊,是你们主动选择的粗茶淡饭。

「雪芽确是好茶,不过有市无价,只怕要来年春天才能买到。」眼下确实买不到,我私库中也就存着几十斤而已。

喝不完还可以煮茶叶蛋。

老夫人也不好再说什么,大户人家最讲脸面,总不能直接开口,让儿媳拿出自己的私房钱补贴家用,若是传出去,元家几代人的脸都要被丢干净了。

老夫人当然不肯死心,继续道:「下月初六,陈国公府的世子娶亲,你替毅辰备一份厚礼,他公务繁忙,你就多为他操心一些。」

我轻笑一声:「下个月初五是我爹生辰,眼下儿媳正忙着准备生辰礼,暂时抽不出空来。不如母亲亲自替夫君准备吧,母亲眼光独到,挑选的贺礼定然会让国公府满意。」

老夫人还想再说什么,元毅辰咬牙:「母亲,她既不愿意,我们也不必强人所难。」

呵,倒是很有志气。

7

我以为,既然撕破了脸,元毅辰很快就会同意和离,没想到,硬是拖到了开春,他始终不肯点头。

妙樱陪着我唉声叹气,她刚从沈府回来,说我老爹听了我的遭遇,难过得少吃了半碗饭。

我正感叹我们父女情深,没想到元毅辰居然来了,手中还拿着一张纸。

我连敷衍都懒得敷衍,直接问:「你来作甚?」

他脸上有隐藏不住的喜气,将休书扔在我脸上,一扫往日的阴霾,「你已不是元家妇,趁早搬离元府。」

我愣了愣,这算是喜从天降?

还是妙樱提醒我看看休书,我这才反应过来,仔细看了一遍。

不得不说,元毅辰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。

休妻的理由,居然是无所出!

我为什么无所出,自己心里没数吗?非要头顶草原才会高兴?

罢了罢了,只要能离开,无所出就无所出吧。

我一刻也不愿多等,迅速开始打包行李,好在家中宅子多,元府附近就有一座。

妙樱出门喊了几十个沈家人,将我的嫁妆搬到沈家宅子里。

我出嫁时的嫁妆有九十九抬,搬完后,库房变得空空落落。

至于其他我置办的东西,自然是要全部带走的。

床单,被褥,衣裳,家具,锅碗瓢盆,样样都是花了大价钱买的,拿去当铺里换成银子也是好的。



元毅辰院子里的东西也不能落下,我亲自指挥人搬,目光仔细搜寻,生怕漏了什么。

正在喝粥的谢柔顾不得面子,挺着大肚子上前质问:「你在做什么?夫君已经把你休了,你凭什么动元家的东西?」

我笑了,怪不得她总是用莫名其妙的表情看我,好像我欠她钱似的。

原来是觉得我的荣华富贵都是元家给的,所以迫不及待想取而代之。

「你刚来京城,不知道我的身份也情有可原。那我现在告诉你,我乃大祈第一富商沈在先的独女,你所睡得床铺、桌椅、器具,甚至你身上的布料,皆是我花钱买的。」

考虑到她肚子里还有个孩子,我十分大度得把她的东西都留了下来。

在日落之前,我施施然走出元府。身后,随从扛着已经长出新芽的梧桐树,大口地喘着粗气。

至于元府的老夫人看着空空荡荡的家和院子里的几个大坑,被气昏了过去,那肯定与我无关。

我只知道,在我踏出元家门槛的那一刻,是我这两年中最轻松快乐的。

至于沦为笑柄和谈资,我毫不在意,毕竟我依旧可以穿最好的衣裳,戴贵的首饰,赚最多的银子。

我没有回沈家,家中兄长已经娶妻,虽然并不介意我回去,可我毕竟是被休,说出去不好听。

我与妙樱寻了处别致的宅子,活得自由自在,大摇大摆地花钱,不用再担心,我的行为会给府上抹黑。

西郊的酒楼也初见规模,单看雏形,已经可以将京城最好的酒楼比下去。等到建成,不知又是何等壮观。

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,我趁着时间充裕,将产业仔细巡察一遍,金算盘上下拨动,最后得出一个惊人的数字。

我感叹一句:「这么多钱,岂止是八辈子花不完,八百辈子也花不完啊!」

妙樱投来一个幽怨的眼神,而后撺掇我带她下馆子。

「走,小姐带你花钱去!」我揣上一沓银票,笑得人比花娇。

妙樱翻了个白眼:「整个酒楼都是你的,花什么钱?」

我哑口无言,无法反驳。

若是问哪里的小道消息最多,那除了青楼,就是酒楼。

大厅最为热闹,我与妙樱坐在角落里,邻桌是两位身着华服的公子,而他们谈论的,正是我的前任夫婿。

「也不知道景昭长公主看上他什么了,论身份,论才学,论相貌,他有哪一点出众?」

「就是,听说为了尚公主,连糟糠之妻都休了,此等德行,当真令人不齿。」

妙樱憋笑,我默默道:「我才不是糟糠。」

不过总算明白,元毅辰为何突然同意放我走,原来是找好了下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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